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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大生态环境问题,一个都不能有!

2022-03-18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已于近日召开,新一批督察工作完成部署!3大生态环境问题,一个都不能有!

2022年2月22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召开,总结第二轮第五批督察问题,并部署第二轮第六批督察工作。




  会议明确,未来环保督察工作将继续落到深处,对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严查、彻查,严肃处理!




  粗略统计,环保督察工作从2015年在河北试点开始到现在,已经有近7年的时间了。与生态环境绿色健康发展背道而驰的突出问题是督察工作的。对从事环保工作的人来说,环保督察组通报的生态环境问题一直都起着警示使用,那些越过了环保“高压线”的事是绝不能存在的。




  根据前三批的环保督察工作来看,生态环境问题正在减少,但部分问题不是这里发生,就是那里发生。问题尚未解决,环保工作中需对它们加深重视程度。




  1、污水不合规排放




  污水排放要讲规范化。①要取得排污许可证,②污水只有在处理后达标了才允许排放,③排放渠道要合规,以能够被实时监管。这三点是污水排放的必要步骤,在《水污染防治法》中也对企业污水排放的违规操作设定了处罚标准。污水直排轻则罚款万元到百万元不等的数额,重则面临停业、关闭。




  当发现污水排放不合规时,通过建立完善的污水排放制度表,规范污水处理设施,贯通污水排放管网通道,并提升污水监测水平,确保污水达标正确排放。




  2、环保设施带病运行




  无论是污水处理设施还是垃圾处理设施等,都是降低环境污染的一个重要环节。若环保设施运行不到位、使用年限过长,甚根本不运行,必然逐渐显露出环境污染问题。




  如,垃圾渗滤液问题。在多种垃圾处理方式中都免不了产生渗滤液,其浓缩度高、有害物质多,处理难度大。是一种环境危害较大的污染问题,垃圾渗滤液是必须要经过环保处理的“毒液”。这时,若负责垃圾渗滤液处理的设施“罢工”,垃圾渗滤液该“何去何从”?其环境污染的后果也可想而知。




  从此前环境督查的相关情况来看,曾有一起渗滤液直排问题直接导致周边水中部分污染物的浓度飙升上百倍。因此,环保设施设备应当专人看护、定期检修,及时更换,以接续进行“毒液”净化工作。




  3、污染防治工作不接续




  生态环境的问题不看表面看本质,表面治理只能维持一小段时间,深层治理才是生态恢复的长久之计,后续防护更是要打“持久战”。




  如,环保督察通报过的水体返黑返臭问题,有销号半年之久的水体重现黑臭,也有历时三年再度黑臭的。究其根本,是治理及长效管控落实地不到位。还有在督察“回头看”工作中,原本已经整改到位的问题,再次出现。重要的是要知道,环保工作不是一蹴而就的,这个无止境的环境保护工作需要不间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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